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宣传股、律师工作指导股、基层工作指导股、法律援助工作股、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并加强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五)加强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和参与全区人民调解工作。
(六)做好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373--3039289
办公时间:08:00-12:00
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负责人:张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