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资本市场和机构监管办公室、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引进区外金融机构入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促进全区资本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四)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五)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区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和平大道(南)新乡市工业学校东北侧约40米
办公电话:0373--6307377(办公室)
0373--5280959(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
办公时间:08:00-12:00
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负责人: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