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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红旗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2 16:10:22 发布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红旗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依据国务院下发《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用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上级相关文件中明确了耕地保护及使用的制度、流程、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征求了镇政府、农业农村部门的意见,对所提意见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加强红旗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格耕地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从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改进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8个章节,现将详细内容解释如下:

(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加强源头控制,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统筹安排新增、流量和存量用地计划处理好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节约集约的关系

(二)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规定,全面强化辖区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管控。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三)推进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

在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拓展耕地后备资源,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监测,定期对耕地质量动态变化情况进行评价。切实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它农用地,依据“三区三线”确定耕地保护控制线,压实耕地管控责任。按照稳妥处置存量、坚决遏制新增原则稳妥处置。

(五)规范设施农业和临时用地管理

严格控制新增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使用一般耕地,实施主体确需使用的,须符合规定并经政府批准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后,方能向镇政府申报设施农业用地审核备案。

(六)全面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

耕地用途改变确需改变的,必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按照“先”的原则使用,鼓励先期形成指标再使用。

(七)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查态势全力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坚持“露头就打”,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八)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决落实耕地保护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充分利用耕地卫片监督、卫片执法、遥感影像监测、天眼系统等方式定期开展耕地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开展耕地动态监测,强化对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的全流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