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保民生 提高文明卫生做保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每年我局会组织开展物业服务管理、消防安全、防汛演习观摩等专题培训。目前,已开展物业服务管理业务培训2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1次、防汛演习观摩2次。分别邀请物业管理专家、消防工程师集中授课,对全区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法规、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要求在物业小区显著位置设置物业管理法规、消防知识宣传专栏及宣传版面。同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应对处理消防安全隐患。
2、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区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红旗区物业小区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红旗区物业小区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围绕物业服务、物业管理、物业队伍建设等方面,初步建立一套物业行业常态有效约束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整体水平。
3、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督检查。开展物业服务“双随机”检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日常考核督查、文明城市建设整改提升检查等活动,对物业服务不到位、不规范等行为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下达工作提示函,要求整改提升,整改不到位的将作为年底信用等级评定的参考依据,直接影响信用等级评定级别,信用等级评定较差的将不能在红旗区接管服务管理其他小区;同时加强物业服务和承接查验检查,开展小区满意度调查测评,确保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保证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
4、对符合条件、成立业委会意愿强烈的小区加强业务指导,督促镇、办事处规范成立业委会相关程序,严格筛选候选人资格,依法选举产生业委会。
5、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方面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宣传手册等各类传播媒介,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物业服务管理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推进红旗区物业管理工作,更好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物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居民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区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