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新能源充电桩规划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3年年底发改部门将统筹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移交住建部门,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牵头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的职责,同时牵头负责辖区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审核,负责对接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做好政策完善、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对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我局自2019年以来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作为优先改造内容组织实施,并对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推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多途径疏解小区充电压力,目前,红旗区现有67座充电站,624个充电桩。
关于您提出的制定明确的充电桩建设目标等四条建议,目前我市正在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汽车厂家和其他企业建设充电站,并对已建设运营的充电站进行奖补资金,2024年红旗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30个,截至目前已在央棠小区外广场建设35个快充充电桩运营使用,同时我局使用省住建厅开发建设的河南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通过实时监控和调度汽车充电站和充电桩,避免出现充电桩闲置或排队等待的情况。针对政策支持,今年5月份已完成红旗区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按照主要充电设备(充电桩、电缆等主要设备)投资总额的30%或40%予以奖补,红旗区2023年度共计申报6个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设备总投资813万元,按照奖补要求本次申报奖补资金为288万元,待省统筹资金下达补贴给各建设企业,此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促进充电设施规模化建设,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依规建设、优质运营,形成结构合理、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高质量充电设施体系,支撑新能源电动汽车应用与发展。
下步,我局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停车场改造等项目积极配建充电桩,协调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在地下停车场规划可充电区域,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在公共停车场管理加强对充电桩的日常监管。
感谢您对我区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