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部门:
根据《新乡市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乡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机改文〔2019〕5号)、《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旗区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办文〔2019〕92号)精神,经区委编委研究同意,现将《红旗区乡镇行政职权目录》、《红旗区街道办事处行政职权目录》印发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红旗区乡镇行政职权目录
2.红旗区街道办事处行政职权目录
附件.zip
中共红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