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陈理想同志任红旗区向阳办事处主任;
贺喜梅同志任红旗区文化街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红旗区向阳办事处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耿双芹同志不再担任红旗区西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 文同志不再担任红旗区西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梁春江同志不再担任红旗区东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来万同志不再担任红旗区渠东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邦卫同志不再担任红旗区渠东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洪新同志不再担任红旗区文化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卞政建同志不再担任红旗区向阳办事处主任职务;
梁 磊同志不再担任红旗区向阳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 斌同志不再担任红旗区文化街办事处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