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改造提升,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新乡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经过宣传动员、市场自评、联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1. 新乡市红旗区安居市场 评价结果:达标
2. 新乡市红旗区文化街市场 评价结果:达标
3. 新乡市红旗区鑫三角市场 评价结果:达标
4. 新乡市红旗区洪门农贸市场 评价结果:达标
新乡市红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