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红旗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惠民惠企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4-01-10 09:13:24 发布人:

一、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主体: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参加新农保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线均应按照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60岁执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

个人创业贷款额度:符合中央、省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期限最长为3 年。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市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复审经办银行核实放款

二、创业开业补贴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 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 5 年内留学回国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

办理流程:本人通过河南就业网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内网审核资金公示拨付

三、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经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市、县优秀项目,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大众扶持办理流程:用工单位网上申报→受理→实地核查→评估认定→资金公示拨付

四、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评定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评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省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评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省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孵化基地办理流程:用工单位申报(纸质版材料)→受理→实地核查→评估认定

五、就业见习补贴

经人社部门认定,且吸纳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中专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由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办理流程:用工单位通过河南就业网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内网审核→本人递交纸质材料→实地核查→资金公示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