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定期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及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年共召开15次推进会,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区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妥。二是宣传引导,积极参与。通过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确定清洁日的方法,开展清洁宣传,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三是完善机制,常态长效。制订《红旗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和工作成效评价办法(试行)》,建立观摩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对每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排名前三名的村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5000元奖励。四是强化督查,推进落实。每天对两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开展督导,累计下发督查通报、工作提示函82期,累计交办问题574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