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6日,按照《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事务)通知》(新财预[2021]421号) 文件精神,上级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事务)20万元,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自筹资金1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红旗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事务)原则上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地民族村寨发展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2022年洪门镇申店村道路工程项目,投资规模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自筹资金1万元 。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2022年洪门镇申店村道路工程项目 |
洪门镇申店村 |
建设长466米、宽4.5米、2100平方米村内道路。 |
中央20万元,自筹1万元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红旗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事务)分配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示。
联系单位:红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监督电话:2048178
电子邮箱(或通迅地址):hqqmzjbgs@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