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报名时携带户口本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卡式居住证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提供产权凭证)。
2.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可提供纸质凭证,也可报名时通过支付宝登录社保页面现场查看)或工商营业执照。
红旗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指定接收学校:
小学接收学校:红旗区劳动街小学
初中接收学校:新乡市十八中(市十中东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0373-529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