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工作。发放保教费及生活补助共计2.67万元,资助学前教育幼儿118名。二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人每年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标准继续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春季已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约22.41万元。受益学生达598人次。三是统筹安排学生助学金发放工作。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7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31.1万元。据实资助符合资助标准的学生368人。实现应报尽保,应助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