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 |
文件名称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制定背景 |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制定依据 | 《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9号) 《新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新法政办〔2022〕5号) 《红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红法政办〔2022〕1号) |
文件主要内容 | 本次清理结果是根据法定依据对2021年12月31日前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4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
文件主要亮点 | 此次清理工作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执行性、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清理文件涵盖了发展改革、企业服务、教育等领域,有利于相关领域的管理措施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上级机关方针政策相衔接。 |
文件实施时间 | 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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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qq.gov.cn/Normative/info/18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