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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红旗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8 08:54:27 发布人:
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文件名称 红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旗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务关于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就业创业工作要求,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水平,充分释放大学生创新创业潜能,缓解疫情带来的就业压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到我区高质量就业创业。为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全力推进我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区建设,确保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区目标任务。根据《红旗区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区2022年拟定目标》中“出台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的工作要求,通过出台落实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助力我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区建设。
 
制定依据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办〔2019〕115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7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新人社〔2020〕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1〕40号)。
文件主要内容 为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在我区就业创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拟定出了11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涵盖了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政策、青年英才计划、见习大学生优惠政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开业)补贴、自主创业贴息贷款、优质创业项目资金扶持、求职创业补贴、个体经营可减免税费、职业技能培训、租房补贴等方面,同时,整理出各项政策执行的文件依据,明确了政策落实所需资金的来源。
文件主要亮点  
5月11日,我区召开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邀请河南师范大学、新乡医学院、新乡学院、河南工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驻新高校就业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就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优惠政策广泛征求各高校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各高校意见建议和高校毕业生实际需求,制定了第11条高校毕业生留在我区企业主体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相关政策。针对驻新高校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新乡医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学院、河南工学院、新乡工程学院)毕业生择业期一年内留在红旗区企业主体就业和自主创业,并按规定进行大学生实名登记的可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租房补贴,明确了补贴方法、补贴期限、需提供材料清单和资金来源。
 
 
文件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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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qq.gov.cn/Normative/info/18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