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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乡市红旗区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12 09:33:02 发布人:

 

 
文件名称  新乡市红旗区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制定背景 以省级中介服务楼宇培育为契机,围绕打造智慧楼宇、服务平台、产业高地,推动互联网大厦、跨境贸易大厦、商会大厦、星海金融中心提质升级,发挥省级中介服务楼宇示范带动效应,培育一批设施完善、品牌集聚、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中介服务楼宇,扶持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中介服务企业,推动全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实现全区中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制定依据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介服务园区(楼宇)重点名单和培育名单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22〕520号)、《河南省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贸〔2020〕121号)和《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22〕286号)
文件主要内容 1.专项奖励资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使用原则、使用方向、支持方式、申报要求和流程五个方面内容。
2.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验收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绩效管理、项目实施及验收、附则六个方面内容。
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旗区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推进。
文件主要亮点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造省级中介服务楼宇和培育省级中介服务品牌企业(机构)工作部署,打造一批设施完善、品牌集聚、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中介服务楼宇,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中介服务企业。
文件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注: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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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qq.gov.cn/Normative/info/1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