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红旗区副区长张义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邵利平,副局长赵瑞玲,社保中心主任孙东晖,欢迎四位的到来!
【张区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通过电台就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就业创业、退休养老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与大家进行沟通与交流。
【主持人】2024年3月8日,新乡市红旗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市委党校开幕,区长刘怀斌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在《红旗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民生工作作为社会聚焦、群众关注的一大板块,请问在2023年,红旗区人社系统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果?采取了哪些措施?请您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张区长】红旗区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一工作主线,着力抓好人社各项工作,稳就业、强保障、聚人才、惠民生,交出了一份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答卷。2023年,红旗区共新增技能人才0.45万人,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1518人;从业人员持证人数达4.6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82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为推进民生工作开展,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紧盯任务,自我加压,抓住“企业自主认定”这个关键突破口,拿出“挂图作战”“典型引领”“上门宣传”“全流程服务”等务实举措,鼓励和激发企业参与热情,强力推动企业“应训尽训、应评尽评”;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扩大传播力量,运用新乡人才网、局微信公众号、零工市场及零工微市场平台等,多元化、多渠道开发各类就业岗位、搭建就业平台;三是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村劳动力节前返乡调查,摸排节后返岗复工、外出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等,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不间断推送就业岗位信息,高频次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通过采取现场招聘服务,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主持人】张区长,您刚才提到了现场招聘服务,如果群众想要参加这样的活动,在红旗区辖区内,会有哪些渠道呢?
【张区长】近期,我们开展了2024年“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此次招聘会聚焦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以及各类用人单位招聘用工的现实要求,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招聘搭建供需平台,促进市场对接匹配。后续,我们还会继续举办线下或线上招聘会,请大家关注“红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可以及时获取招聘信息。
【主持人】针对目前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很多群众还不太了解,邵局长,您能跟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吗?
【邵局长】好的。目前有许多针对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利好政策,在就业方面重点群体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等政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指高校毕业生、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4555人员可免费领取人社部门统一发放的技能培训券,在辖区内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在创业方面,有开业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开业补贴政策是指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5000元。创业担保贷款是指自主创业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个人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40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主持人】好的,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更多人群选择了自主创业,刚刚也提到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等好几项创业相关的扶持政策。可以再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些创业方面政策具体申请办理的流程吗?
【邵局长】好的,就业创业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我再为大家着重介绍一下创业方面政策的具体办理方法以及可以享受的创业服务:
一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办理流程: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担保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到红旗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综合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拨打红旗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电话0373-3057395进行咨询。
同时,红旗区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针对受疫情、汛情影响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4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二是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的服务。我区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开设有就业创业服务专门窗口,凡自主创业人员均可免费享受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并可优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保障事项代理等业务。
三是参加创业培训方面的政策。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或本辖区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名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主要包括项目推介、技术支持、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方面内容。
【主持人】现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比较突出。邵局长,您能为我们介绍一下国家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又出台了哪些相应的扶持政策吗?
【邵局长】凡是符合创业规定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国家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一是个人创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二是毕业五年内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开业1年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创业开业补贴;三是毕业五年以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2万-15万元的资金扶持;四是对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毕业年度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五是在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享受每月14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时间为一年。
【主持人】目前,社会上有部分就业群体面临退休,退休问题在群众来电咨询的热度也逐年上升,那么请问孙主任,目前养老保险参保政策是怎样的?您可以为听众们介绍一下吗?
【孙主任】按照相关规定,与我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意愿且具有缴费能力,可自愿申请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我行政区域的各类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务所、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下同)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主持人】如果参保人员缴费已经满15年,那退休条件是怎样的呢?
【孙主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一)达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二)国有企业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简称特殊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退休。集体企业职工参照执行。其他曾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员,其原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三)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参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且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四)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达不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主持人】如果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需要办理退休手续,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
【孙主任】一是参保人员提前三个月向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照片3张(填退休表使用)1寸照片1张(办理退休证使用)。二是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在申请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三个月提前申报预约,并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前认真组织做好档案初审、拍照和《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的填写工作,涉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还应出具单位相应公示资料。三是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报后,社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通过联合办公的形式,共同审查申请退休人员的档案材料,并向申报单位反馈申报结果。涉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在作出退休手续办理决定前由人社局在人社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再加盖人社局退休退职业务专用章,办理退休待遇计算手续。涉及女性灵活就业退休的在作出退休手续办理决定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四是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内转方式转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养老待遇核算受理手续,后台经办岗工作人员核准其相关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后,推送到养老保险待遇核算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养老金计算。次月起退休人员开始相应享受养老金。五是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及时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或河南社保APP获取办理结果。
【主持人】好的孙主任。刚才我们主要谈了就业,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如果说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需要劳动维权,劳动者可以投诉的渠道有哪些?申请的条件是怎样的?邵局长,您能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吗?
【邵局长】好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劳动保障维权等事项可向红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电话:3053711)或向红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电话举报投诉(电话:3038080),也可直接到红旗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现场咨询。
一是对劳动争议双方,发生下面几种劳动争议情况时可申请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是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可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维权。
(一)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未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四)用人单位未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五)用人单位未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六)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主持人】由于时间原因,本次采访到这里就结束了,非常感谢各位嘉宾为我们介绍了那么多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相信通过本次节目,会对听众朋友们的生活带来一些帮助。下面请张区长讲话。
【张区长】十分感谢各位听众朋友收听本次热线节目,在此,我们诚恳地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监督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开展,助力红旗区人社事业的发展更上一层楼,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