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6年8月21日在红旗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红旗区审计局局长 赵 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5年度红旗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5年度红旗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部门预算执行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财政部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高效履行财政保障职能,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较好完成“三保”兜底保障工作,精准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全力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聚力民生提质,推进公益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民生专项补助资金,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持续优化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善辖区四千余户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
——聚力创新驱动,培育科技发展动能。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制定《关于印发红旗区企业创新积分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优化财政科技资金统筹配置方式,提升科技资金使用效能。财政与科技部门联动协作,有序开展2025年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
——聚力惠民直达,深化“一卡通”推广赋能。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惠民发放体系,规范各类惠民补贴发放流程,实现惠民补贴精准落地,覆盖群众七万余人次,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聚力城乡统筹,精准助推乡村振兴。持续加大乡村振兴资金保障力度,稳步增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投入,足额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重点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村提质提升等项目,夯实乡村发展基础。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244500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727万元),支出总计244500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876万元),2025年红旗区实现减免退缓约1171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总计109091万元,支出总计10909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总计484万元,支出总计48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总计7258万元,支出总计2969万元,年终结余4289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上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7241万元,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90559万元,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8918万元,本年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637万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9519万元(本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预算数270534万元)。
(六)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0日,针对2024年度财政同级审计查出的22个问题,立行立改类16个问题已整改,持续整改类1个问题已整改,分阶段整改类5个问题,3个已整改,2个正在有序推进中,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项。
二、2025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此次审计在财政收入支出管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三保”及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这四个方面发现9项问题,涉及资金22723.22万元。
1.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存在的问题。
(1)挪用专项债券用于“三保”支出。
2025年下达专项债券资金28900万元,区财政未严格执行专项债管理规定,存在挪用部分专项债券用于“三保”支出的现象。
(2)学前教育保障资金未落实到位。
截至2026年5月28日,区直三幼上缴市财政保教费、延时费164.18万元,未按市会议纪要精神返还区财政。
2.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存在的问题。
(3)财政存量资金违规往来挂账,盘活不彻底,资金未充分统筹使用。
区财政将收回部门存量资金挂“其他应付款”往来科目,连续两年结余,未纳入预算结转管理,盘活不彻底。
(4)行政事业单位拆分申报规避大额审批权限,固定资产处置审批管理不规范。
2025年7家单位通过分时段、分批次、拆分申报的方式,将超限额5万元以上资产处置拆解报区财政审批,存在固定资产处置审批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5)国有资产处置资料审核不严,未及时发现资产评估报告要素不全的问题。
2025年8月处置11台公务用车,评估报告缺失评估价值等关键要素,区国资主管部门在资产处置审核环节未发现,审核把关不严。
3.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存在的问题。
(6)对专项债项目收入监管不到位,专项债项目收入未按规定归集上缴、坐收坐支财政性资金124.04万元。
2025年9月,3D打印产业园(一期)的项目单位将专项债资产形成的租金收入124.04万元未上缴财政,直接用于项目改造等支出。
(7)未按规定录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录入信息与实际不符。
截至2026年6月,红旗区19个专项债项目中有4个项目未登记在河南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另有12个专项债项目未规范登记资产明细台账,存在录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8)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2024年9月下达红旗区政法胡同七条道路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4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底,资金支出进度为零。
4.“三保”、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9)“三保”支出落实不到位,拖欠保工资资金2568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红旗区拖欠全供事业人员2024年全国文明城市奖约2568万元,未严格执行“三保”支出优先保障政策,形成工资支出缺口。
三、2025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
此次审计覆盖了区本级9家预算单位,重点从财政资源统筹和部门预算编制、重大项目预算执行和管理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和内审制度建立健全执行这四个方面进行审计,共发现9项问题,涉及资金5838.93万元。
1.财政资源统筹和部门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
(10)应收未收出租洒水车收入64.08万元。
2024、2025年,区城管局将其四辆洒水车以每年32.04万元的租金出租给瑞德路业,截至2025年12月底,两年租金共64.08万元未收回。
(11)挪用2025年清理拖欠专项债券54万元。
2025年9月小店镇中心校将清欠专项债券资金54万元支付给化债系统债权人以外的多家企业,存在挪用清理拖欠账款专项债券资金现象。
2.重大项目预算执行和管理实施存在的问题。
(12)已投入使用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涉及金额5662.89万元。
2025年9月区职教中心项目投入使用,截至2026年6月,该项目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3)前期项目地下管线排查不充分,引起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施工进度缓慢。
孟营、骆驼湾及洪门南部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原定2025年10月竣工,因前期地下管线排查不到位,施工冲突造成项目长期停工,后于2026年3月复工,截至2026年6月建设进度缓慢。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4)国有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涉及金额19.26万元。
向阳小学1处房产、区城建局4处房产出租未按规定向区财政局办理审批,涉及资金19.26万元。
(15)违规以处置资产收入直接抵扣拆除等相关费用。
平原小学在D级危房处置拆除过程中,报废的防盗门等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国库,直接抵扣危房拆除工程费及垃圾清运费。
(16)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房屋面积1826.65平方米。
平原小学、小店镇政府共计1826.65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因鉴定为D级危房及项目建设需要已拆除,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核销账务,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4.内控制度和内审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存在的问题。
(17)违规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合同约定金额与实际发放金额不一致,劳务合同约定不规范。
区疾控中心2025年1至7月聘用人员实际工资发放标准高于合同约定标准;2025年8月签订的劳务合同未约定劳动报酬。
(18)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
2025年红开区管委会在支付电费等资金38.7万元时,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最终收款对象,脱离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
四、审计建议
(一)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专项债及特别国债管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强化债券资金全流程监管,严禁挪用、改变债券资金用途。加快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进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落实专项债项目收益闭环管理,压实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责任,杜绝坐收坐支财政资金。规范债务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规范预算收支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清理往来挂账,统筹用好闲置资金。加大应收未收资金清缴力度,落实学前教育等民生资金保障,兜牢“三保”底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组织预算执行自查,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管理。
(三)压实国资监管责任,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区财政局要落实资产监管责任,严格资产处置审批,制止拆分申报规避限额审批的行为。强化资料审核,纠正评估报告要素缺失等问题。常态化开展国有资产清查,规范资产处置、核销、备案流程,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四)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成果闭环运用。压实财政及各主管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发现的债务、资金、国资、民生保障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逐项销号整改,补齐制度短板,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持续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立足经济监督职责,严明财经纪律,强化成果运用,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红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