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要求,明确2018—2020年重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开放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正确处理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核心抓手,把企业办理业务全流程便利度作为衡量标准,把企业对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满意度作为改革取向,实施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可量化可考核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实施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行动,强化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让高品质营商环境成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新标识。
(二)基本原则
——对标一流、争创优势。以企业办事全流程的时间、效率、费用为评价对象,以营商环境评价排名前列的国家和地区为标杆,对接导入国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学习借鉴先进省份最佳实践,总结推广省内典型做法,持续提升优质的制度供给、服务供给、要素供给能力,努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新高地。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办事环节痛点、难点、堵点,突出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在“放管服”改革、开放体制机制构建、重商安商氛围营造等重点领域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持续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实践。
——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坚持硬指标和软环境双轮驱动,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和整体制度安排协同并进,率先突破施工许可证办理、企业开办、企业融资、企业运营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框架体系,不断取得营商环境建设新成效。
——凝聚合力、协同推进。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构建纵横协同、上下联动一体化推进机制,更好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切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加速形成全省共建共享营商环境工作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度框架体系、责任分工体系基本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纳税便利度等核心指标大幅提高,商事制度、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衡量营商环境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全面推开,大数据评价可视化系统和第三方评价核验机制建立健全,部分市县主要营商环境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地区水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效应充分显现,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
——2020年,全省各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进入国内先进行列,跨境贸易、开办企业便利度等部分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营商环境新高地。
二、开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
坚持目标导向,参考借鉴国际通行评价标准及国内外知名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学习吸纳先进地区经验,聚焦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全面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创造更多一流服务实践,以核心指标排名争先、优化提升带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创优。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水平。2018年,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办理涉税等事项整体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企业简易注销2个工作日内完成;2019—2020年新设立企业整体时限进一步压缩。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优化报建程序,精简前置事项和审批环节,推行提前介入、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2018年,实现全省各类投资项目审批“一口进、一码通、一网办”,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19年,全省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力争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全面清理涉及水电气暖接入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申请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报装时间。2018年,对施工涉及的规划、市政、城管、公安等部门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实现无电网配套工程低压用户用电接入“当日受理、次日送电”,其余低压用户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送电,高压用户报装电网办理环节压减至4个,业务办理时限(不含配套电网施工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供水、供气、供暖用户报装时间全面压缩至30个、20个、20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提前2年实现国家要求的电力用户办电时间压缩2/3以上目标,供水、供气、供暖用户报装时间进一步压缩至20个、15个、15个工作日以内。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建设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推动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管等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2018年,一般登记业务确保7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2019年,一般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业务全面实现网上办理。2020年,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全面提升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推动信贷产品创新,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和融资附加费用,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和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018—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低位平稳运行态势,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实现年度监管目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度逐步提升。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2018—2020年,企业披露程度、董事责任程度、股东诉讼便利度透明度逐步提高,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七)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进一步取消税务审批和前置性审核事项,完善个性化服务措施,简并税种申报表,压缩办税时间。2018年,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4小时。2018年、2019年、2020年,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4个、8个、11个工作日,3个、7个、10个工作日,2个、6个、8个工作日;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分别达到97%、98%、99%。
(八)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完善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进一步覆盖国际贸易链条各主要环节,大幅压缩通关流程和办理时限。2018年,整体通关时间在2017年的基础上压缩1/3。2020年,整体通关时间进一步压缩,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单一窗口”互联互通。
(九)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提升法院电子化办案水平,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降低经司法程序执行合同的时间和成本。2018年,商事合同审判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6个月以内,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控制在6个月以内,有网络司法拍卖的执行案件控制在12个月以内。2019—2020年,在法定时限内,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周期和执行判决时间进一步压缩,法院强制执行合同成本明显降低。
(十)提升办理破产案件水平。完善破产程序启动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建立破产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机制。2018年,建立处置“僵尸企业”联动机制,形成协调解决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社保费用、土地处置、税务办理、工商注销、信用修复等方面问题的有效模式。2019年,实现所有破产案件在法院专门破产审判庭或专门合议庭审理。2020年,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各项工作机制全面优化,破产案件审理时间进一步缩短,破产成本进一步降低。
(十一)提升劳动力市场服务监管效率。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搭建“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2018年,各省辖市全部完成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规范化服务平台全覆盖,劳动仲裁结案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93%以上。
(十二)提升创新要素供给和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弥补创新投入短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载体协同互动,加快产业链、创新链、金融链、政策链高效融合,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2018—2020年,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辐射效应全面显现,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逐年提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比、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比、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等指标年均增速力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三)持续改善政商关系。创新政商互动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全面降低政商沟通协调成本。2018—2020年,政商亲近度、政府廉洁度、政府诚信度、政策透明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逐年提高,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走在全国前列。
(十四)方便企业和群众获得社会公共服务。围绕项目落地、企业经营和方便群众生活,优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增加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供给,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优良宜居宜业环境。2018—2020年,企业对交通便利化、公共设施配套等满意度逐年提升,全省空气优良天数、人均绿地面积大幅提高。
待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后,及时完善我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对国家新增指标研究提出量化考核目标和对标举措,丰富拓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
三、实施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行动
聚焦审批服务、创新创业、投资贸易、企业经营、市场公平、法治保障、社会服务、政商关系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加强系统设计,统筹推进制度创新、政策集成、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加快构建有利于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促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1.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每年梳理事项目录,并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发布全省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写规范。推行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一窗通办”,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实施“一网通办”,深度开发网上审批服务应用。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制定出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举措。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开展破解审批服务便民化难题攻坚活动。围绕推动全省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高效化,开展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质量优化提升活动。引入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第三方评估机制,围绕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窗口人员服务质量、网上审批服务水平、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等主要内容,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专项评估活动。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1.实施更具吸引力的高端人才引进政策。持续组织落实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实施意见。鼓励各地探索专业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薪酬分配办法,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编制全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建立省级统筹、市级主体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依托,申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2.完善创新创业平台体系。高水平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持续提升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郑开科创走廊、龙子湖智慧岛等重大示范试点创新要素集聚力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双创示范基地提质创优行动。建立与国家级研发机构合作机制,高标准建设生物育种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高端研发平台。制定实施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推广以利益为纽带、网络化协同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模式。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
3.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建立公布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可用于开放共享的资源清单目录和申请指南。研究制定“走出去”企业返程投资专项扶持办法。研究出台促进我省参与多双边科技合作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规划及技术标准制定的激励政策。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建工作,支持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申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推进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地区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积极开展“专利贷”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1.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复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我省金融、航空物流、飞机租赁、高端商务、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开放步伐。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推动衔接准入后管理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实施外国人才永久居留申请审核、办理签证等出入境便利化政策。
2.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坚决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感情上、政策上和服务上的歧视,坚决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门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在融资协调、要素保障、项目建设等方面制定更实更细的激励政策。谋划筛选一批经济社会效益显著、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意愿强烈的示范项目,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
3.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完善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提升电子口岸平台通关、物流、结算、支付等应用功能,实施“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进一步深化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或在全省推广。制定实施河南“空中丝绸之路”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探索以空港为核心的自由贸易体制机制。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
1.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延长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优惠政策期限,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完善有利于物流配送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在出让价格、办理项目建设程序、抵押融资等方面制定配套优惠措施。制定出台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延伸电网公司投资界面,容量160千伏安及以下变压器均由电网公司承担,降低用户接电成本。
2.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依法查处各类涉企违法违规收费,持续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健全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
3.有效改善企业融资服务。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三年专项行动。扩大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应急转贷资金池覆盖范围。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模式。扩大专项企业债发债规模,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放宽发债条件,简化审核程序。推动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扩大企业股权投资,加快建设龙子湖智慧岛私募基金集聚区。组建运营我省民营银行。探索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深入实施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创新和推广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等绿色金融产品。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
1.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允许创办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放开民用住宅转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开放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互认互通,推广使用电子印章,逐步扩大电子发票使用范围。
2.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成全省一体化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常态化的诚信“红黑名单”定期发布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信易游等“信易+”产品应用。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3.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适时动态调整。建立健全统一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全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实时在线监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交易服务网上全办理。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产权和欺行霸市、商业贿赂、制假售假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建立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在招商引资、政企合作等活动中严格兑现政府承诺,坚决杜绝政务失信。妥善处理涉产权保护案件,严格区分经营者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切实防止和纠正涉企冤假错案。加快企业开办、财产登记、投资者保护、合同执行等方面地方立法。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净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定期公布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领域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建立完善涉企监督检查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
3.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商事纠纷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完善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
(七)营造重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1.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服务企业、破解难题、先行先试过程中造成的失误给予容错免责。
2.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落实支持企业家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积极宣传典型事迹,按程序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
3.提升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地位,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与,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完善公共服务需求反馈表达机制,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检测和结果通报。
(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制度化沟通平台,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分析生产经营形势,帮助解决问题。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
2.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打消党政干部在与企业家交往过程中怕说闲话、怕受指责的顾虑,推动正常交往、真诚交往,贴近服务企业,既要杜绝“亲”而不“清”,更要防止“清”而不“亲”。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推进机制。省委、省政府建立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省直有关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各地各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行动方案,聚焦本地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清单、挂账推进。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各牵头单位要在本行动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公开发布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行动各责任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考核。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建立快速便捷的投诉受理和调查追责机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问责。建立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明察暗访、督查督导长效机制,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评价引导。聚焦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建立健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在全省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跟踪开展研究和评估评价,按年度发布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
(四)推广先进经验。全面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扩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制度创新溢出效应,建立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定期开展经验交流。
(五)加强宣传解读。各地各单位要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宣传解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公开曝光对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开放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正确处理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核心抓手,把企业办理业务全流程便利度作为衡量标准,把企业对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满意度作为改革取向,实施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可量化可考核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实施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行动,强化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让高品质营商环境成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新标识。
(二)基本原则
——对标一流、争创优势。以企业办事全流程的时间、效率、费用为评价对象,以营商环境评价排名前列的国家和地区为标杆,对接导入国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学习借鉴先进省份最佳实践,总结推广省内典型做法,持续提升优质的制度供给、服务供给、要素供给能力,努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新高地。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办事环节痛点、难点、堵点,突出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在“放管服”改革、开放体制机制构建、重商安商氛围营造等重点领域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持续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实践。
——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坚持硬指标和软环境双轮驱动,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和整体制度安排协同并进,率先突破施工许可证办理、企业开办、企业融资、企业运营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框架体系,不断取得营商环境建设新成效。
——凝聚合力、协同推进。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构建纵横协同、上下联动一体化推进机制,更好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切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加速形成全省共建共享营商环境工作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度框架体系、责任分工体系基本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纳税便利度等核心指标大幅提高,商事制度、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衡量营商环境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全面推开,大数据评价可视化系统和第三方评价核验机制建立健全,部分市县主要营商环境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地区水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效应充分显现,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
——2020年,全省各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进入国内先进行列,跨境贸易、开办企业便利度等部分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营商环境新高地。
二、开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
坚持目标导向,参考借鉴国际通行评价标准及国内外知名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学习吸纳先进地区经验,聚焦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全面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创造更多一流服务实践,以核心指标排名争先、优化提升带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创优。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水平。2018年,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办理涉税等事项整体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企业简易注销2个工作日内完成;2019—2020年新设立企业整体时限进一步压缩。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优化报建程序,精简前置事项和审批环节,推行提前介入、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2018年,实现全省各类投资项目审批“一口进、一码通、一网办”,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19年,全省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力争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全面清理涉及水电气暖接入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申请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报装时间。2018年,对施工涉及的规划、市政、城管、公安等部门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实现无电网配套工程低压用户用电接入“当日受理、次日送电”,其余低压用户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送电,高压用户报装电网办理环节压减至4个,业务办理时限(不含配套电网施工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供水、供气、供暖用户报装时间全面压缩至30个、20个、20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提前2年实现国家要求的电力用户办电时间压缩2/3以上目标,供水、供气、供暖用户报装时间进一步压缩至20个、15个、15个工作日以内。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建设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推动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管等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2018年,一般登记业务确保7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2019年,一般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业务全面实现网上办理。2020年,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全面提升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推动信贷产品创新,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和融资附加费用,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和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018—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低位平稳运行态势,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实现年度监管目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度逐步提升。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2018—2020年,企业披露程度、董事责任程度、股东诉讼便利度透明度逐步提高,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七)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进一步取消税务审批和前置性审核事项,完善个性化服务措施,简并税种申报表,压缩办税时间。2018年,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4小时。2018年、2019年、2020年,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4个、8个、11个工作日,3个、7个、10个工作日,2个、6个、8个工作日;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分别达到97%、98%、99%。
(八)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完善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进一步覆盖国际贸易链条各主要环节,大幅压缩通关流程和办理时限。2018年,整体通关时间在2017年的基础上压缩1/3。2020年,整体通关时间进一步压缩,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单一窗口”互联互通。
(九)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提升法院电子化办案水平,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降低经司法程序执行合同的时间和成本。2018年,商事合同审判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6个月以内,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控制在6个月以内,有网络司法拍卖的执行案件控制在12个月以内。2019—2020年,在法定时限内,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周期和执行判决时间进一步压缩,法院强制执行合同成本明显降低。
(十)提升办理破产案件水平。完善破产程序启动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建立破产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机制。2018年,建立处置“僵尸企业”联动机制,形成协调解决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社保费用、土地处置、税务办理、工商注销、信用修复等方面问题的有效模式。2019年,实现所有破产案件在法院专门破产审判庭或专门合议庭审理。2020年,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各项工作机制全面优化,破产案件审理时间进一步缩短,破产成本进一步降低。
(十一)提升劳动力市场服务监管效率。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搭建“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2018年,各省辖市全部完成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规范化服务平台全覆盖,劳动仲裁结案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93%以上。
(十二)提升创新要素供给和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弥补创新投入短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载体协同互动,加快产业链、创新链、金融链、政策链高效融合,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2018—2020年,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辐射效应全面显现,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逐年提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比、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比、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等指标年均增速力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三)持续改善政商关系。创新政商互动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全面降低政商沟通协调成本。2018—2020年,政商亲近度、政府廉洁度、政府诚信度、政策透明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逐年提高,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走在全国前列。
(十四)方便企业和群众获得社会公共服务。围绕项目落地、企业经营和方便群众生活,优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增加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供给,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优良宜居宜业环境。2018—2020年,企业对交通便利化、公共设施配套等满意度逐年提升,全省空气优良天数、人均绿地面积大幅提高。
待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后,及时完善我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对国家新增指标研究提出量化考核目标和对标举措,丰富拓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
三、实施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行动
聚焦审批服务、创新创业、投资贸易、企业经营、市场公平、法治保障、社会服务、政商关系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加强系统设计,统筹推进制度创新、政策集成、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加快构建有利于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促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1.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每年梳理事项目录,并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发布全省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写规范。推行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一窗通办”,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实施“一网通办”,深度开发网上审批服务应用。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制定出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举措。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开展破解审批服务便民化难题攻坚活动。围绕推动全省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高效化,开展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质量优化提升活动。引入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第三方评估机制,围绕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窗口人员服务质量、网上审批服务水平、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等主要内容,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专项评估活动。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1.实施更具吸引力的高端人才引进政策。持续组织落实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实施意见。鼓励各地探索专业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薪酬分配办法,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编制全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建立省级统筹、市级主体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依托,申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2.完善创新创业平台体系。高水平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持续提升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郑开科创走廊、龙子湖智慧岛等重大示范试点创新要素集聚力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双创示范基地提质创优行动。建立与国家级研发机构合作机制,高标准建设生物育种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高端研发平台。制定实施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推广以利益为纽带、网络化协同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模式。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
3.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建立公布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可用于开放共享的资源清单目录和申请指南。研究制定“走出去”企业返程投资专项扶持办法。研究出台促进我省参与多双边科技合作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规划及技术标准制定的激励政策。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建工作,支持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申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推进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地区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积极开展“专利贷”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1.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复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我省金融、航空物流、飞机租赁、高端商务、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开放步伐。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推动衔接准入后管理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实施外国人才永久居留申请审核、办理签证等出入境便利化政策。
2.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坚决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感情上、政策上和服务上的歧视,坚决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门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在融资协调、要素保障、项目建设等方面制定更实更细的激励政策。谋划筛选一批经济社会效益显著、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意愿强烈的示范项目,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
3.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完善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提升电子口岸平台通关、物流、结算、支付等应用功能,实施“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进一步深化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或在全省推广。制定实施河南“空中丝绸之路”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探索以空港为核心的自由贸易体制机制。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
1.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延长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优惠政策期限,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完善有利于物流配送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在出让价格、办理项目建设程序、抵押融资等方面制定配套优惠措施。制定出台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延伸电网公司投资界面,容量160千伏安及以下变压器均由电网公司承担,降低用户接电成本。
2.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依法查处各类涉企违法违规收费,持续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健全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
3.有效改善企业融资服务。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三年专项行动。扩大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应急转贷资金池覆盖范围。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模式。扩大专项企业债发债规模,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放宽发债条件,简化审核程序。推动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扩大企业股权投资,加快建设龙子湖智慧岛私募基金集聚区。组建运营我省民营银行。探索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深入实施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创新和推广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等绿色金融产品。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
1.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允许创办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放开民用住宅转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开放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互认互通,推广使用电子印章,逐步扩大电子发票使用范围。
2.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成全省一体化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常态化的诚信“红黑名单”定期发布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信易游等“信易+”产品应用。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3.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适时动态调整。建立健全统一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全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实时在线监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交易服务网上全办理。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产权和欺行霸市、商业贿赂、制假售假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建立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在招商引资、政企合作等活动中严格兑现政府承诺,坚决杜绝政务失信。妥善处理涉产权保护案件,严格区分经营者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切实防止和纠正涉企冤假错案。加快企业开办、财产登记、投资者保护、合同执行等方面地方立法。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净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定期公布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领域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建立完善涉企监督检查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
3.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商事纠纷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完善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
(七)营造重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1.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服务企业、破解难题、先行先试过程中造成的失误给予容错免责。
2.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落实支持企业家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积极宣传典型事迹,按程序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
3.提升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地位,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与,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完善公共服务需求反馈表达机制,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检测和结果通报。
(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制度化沟通平台,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分析生产经营形势,帮助解决问题。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
2.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打消党政干部在与企业家交往过程中怕说闲话、怕受指责的顾虑,推动正常交往、真诚交往,贴近服务企业,既要杜绝“亲”而不“清”,更要防止“清”而不“亲”。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推进机制。省委、省政府建立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省直有关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各地各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行动方案,聚焦本地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清单、挂账推进。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各牵头单位要在本行动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公开发布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行动各责任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考核。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建立快速便捷的投诉受理和调查追责机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问责。建立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明察暗访、督查督导长效机制,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评价引导。聚焦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建立健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在全省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跟踪开展研究和评估评价,按年度发布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
(四)推广先进经验。全面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扩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制度创新溢出效应,建立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定期开展经验交流。
(五)加强宣传解读。各地各单位要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宣传解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公开曝光对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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