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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度十大事件
发布时间: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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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一:法治化营商环境迈出实质性步伐
2020年,法治化营商环境迈出实质步伐,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始实施。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会议指出,《条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企业对减税降费、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满意度较高,对“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便利企业开办经营的改革举措感受明显。去年在极为困难条件下新设市场主体2000多万户,逆势大幅增加并保持较高活跃度,离不开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评估也发现企业对招投标、中介服务、融资等方面问题反映较多。同时,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之间,省会城市与非省会城市之间,落实《条例》的进展也不平衡,有些差距明显。会议要求,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第二,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地方加快推进当地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
2020年,作为世界银行评价中国营商环境的样本城市,北京和上海分别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坚实的立法基础。
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
第三,国家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部署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0年3月31日,国家发改委通过官网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显示,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全委依法行政水平,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立改废”。在全国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国家级新区等推开营商环境评价。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实施工作。继续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颁布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开展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持续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深化减税降费。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和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继续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适时修订本委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事件二: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下是常务会议召开日期和相关内容: 
2020年1月3日,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继续实施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减税降费措施;深化服务外包领域“放管服”改革。
2020年1月8日,部署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2020年3月17日,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临时管制措施和不合理的证明、收费等规定。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要简化手续,政府涉企事项尽可能网上办理,尽快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受益。
2020年3月24日,加快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已定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比重,推动新增贷款更多支持首次获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大企业、头部企业运用获得的融资,以预付款等形式向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支付现金,带动共同发展。
2020年3月31日,确定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部署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2020年4月7日,为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会议决定,实行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将部分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到2023年底。
2020年4月14日,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
2020年4月21日,决定提高普惠金融考核权重和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促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明确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措施。
2020年5月6日,进一步落实落细已出台的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各项政策,让企业得到更多实惠;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诉求,及时推出和完善相关政策。
2020年5月29日,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
2020年6月9日,确定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
2020年6月17日,加快降费政策落地见效,为市场主体减负;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0年6月24日,在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纾困的同时,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挖掘优化营商环境潜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会议确定,要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年底前各省份全部开通“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全部手续线上“一表填报”,办齐的材料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动企业开办时间从去年推开的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或更少。
2020年7月1日,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维护其合法权益。
2020年7月8日,用改革的办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要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二要为就业创业提供便利,三要优化外资外贸环境。
2020年7月15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新动能支撑保就业保市场主体。
2020年7月22日,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
2020年7月29日,提高外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便利度。
2020年8月17日,部署深入做好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工作,巩固经济恢复性增长基础;要求进一步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2020年8月26日,确定围绕保市场主体激发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一是确保年底前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市场主体可登记多个经营场所。二是围绕便利企业生产经营、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等,取消49项有重复审批情况的行政许可事项,将4项审批下放至省级部门,对其中需要修改法律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后施行。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有关部门取消和下放审批的同时,要担负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9月9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相关证照办理。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健全用户权益保护、产品追溯等机制,依法打击侵权假冒、坑蒙拐骗、泄露隐私等行为,营造安心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2020年9月17日,确定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措施,持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环境。
2020年10月21日,决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改革更大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2020年11月11日,决定在浦东新区开展市场准入“一业一证”试点,在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和测绘资质并加强监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条件。
2020年11月18日,要求按时间表抓紧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地实施国内相关工作。
2020年11月25日,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支撑;会议还确定了促进征信业发展提质的措施。
2020年12月1日,部署加快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有关工作,维护自由贸易,拓展合作共赢新空间。
2020年12月14日,部署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高为企便民服务效率和水平;决定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助力企业担保融资;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便利和规范企业名称登记。
2020年12月21日,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事件三:中共中央 国务院明确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
2020年5月18日对外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适时在全国范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0年5月17日对外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着力降低物流、用能等费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事件四:中央政府《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0年中央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调整措施、简化手续,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事件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多规合一”等;二是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包括清理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不合理准入条件;三是优化外资外贸环境,包括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等;四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五是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六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事件六:世行发专题报告点赞中国营商环境
2020年7月27日,世界银行发布《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改革驱动力及未来机遇》。这份专题报告提出,在过去两年里,中国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从2018年的第78位跃升至2020年的第31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改革步伐最快的前十个经济体之列。在执行合同、获得电力等领域,中国目前已接近或位于全球最佳实践的前沿。
世界银行认为,中国的成功来自于六个主要驱动因素,即高层领导对改革议程的重视、地方的政策试验、国内外知识交流、对改革议程的强大执行力及结果问责、私营部门的积极参与和电子政务服务的广泛运用。
事件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2020年9月9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线上培训启动会,国家发改委领导部署今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标志着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根据国家发改委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安排和要求,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活动由国家发改委组织,9月9日正式启动,10月底前完成。评价工作分成两个阶段:集中培训及集中填报、企业问卷调查及现场暗访核验;全国共80个城市以及18个国家新区参评。
2020年3月31日,国家发改委通过官方网站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报告显示,2019年国家发改委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地县级市等41个城市和东北地区21个城市开展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2020年,国家发改委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立改废”。在全国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国家级新区等推开营商环境评价。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是国家发改委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针对2020年工作打算的具体举措。公开资料显示,包括长沙市、深圳市、绵阳市等多个城市已召开迎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动员会,正在以实际行动迎接评价工作。
此前的2018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22个城市开展了两批次营商环境试评价。2019年,组织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地县级市等41个城市开展了营商环境评价,并在东北地区21个城市开展了营商环境试评价。
事件八: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并印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20年9月11日上午,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总结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情况,部署下阶段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营商环境竞争力就是国际竞争力。要落实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针对一些外资大项目落地难的问题,要在用地审批、人员跨境流动等方面给予便利。要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充分听取外国商会、外贸企业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增加对跨国投资的吸引力。
李克强总理在会议上强调,要为拓展贸易提供配套服务和政策支持。继续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放开口岸服务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并降低收费标准。完善出口退税、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政策,支持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要继续推进试点建设,支持海外仓发展,进一步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用,优化商品归类、申报、检验流程,探索与贸易新业态相适应的结售汇管理方式。打造更优开放环境,使中国开放的决心让外商放心、开放的政策让外商受惠。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
事件九: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首部国家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出炉
2020年10月16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发布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念修出席会议,以“驰而不息 久久为功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主旨讲话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
《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是《中国营商环境报告》系列报告的第一部,也是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首部国家报告,定位为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策库”,全面展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成果的“白皮书”,学习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的“经验集”,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勇于探索创新以评促优的“光荣榜”,狠抓政策落实、以评促改的“推进器”。总的看,《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内容详实、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可读性强,全面梳理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和评价方法,回顾总结了2019年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亮点,系统描绘了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景展望,认真提炼了参评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改进提升过程特别是一大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和典型经验,集中呈现了各重点领域的最佳实践、改革方案和路线图,向社会多角度、多方位展示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创性、差异化探索。
《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绘制了1000余张解释图表,梳理了优化营商环境各领域240余份政策文件和210余项改革亮点,汇聚了18个重点领域70个典型案例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探索形成的原创性、差异化实践成果。正文共分为4个部分。“总论篇”主要介绍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及评价实践,展示各地区、各部门改革成效,勾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蓝图愿景。“示范引领——标杆城市篇”选取综合表现突出的15个标杆城市作为典型案例,重点展示工作思路、推进步骤、具体安排、改革亮点。“以评促改——最佳实践篇”系统梳理开办企业等18个重点领域的改革要求、最佳实践、创新做法,并选取部分城市探索实施的差异化、针对性政策措施,供有关城市学习参考借鉴。“一省一案例——改革集萃篇”汇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探索创新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鼓励引导支持更多地方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并创新推出更有针对性、开创性的改革举措。
《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的出版发行,将为各级政府部门、各类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方交流互鉴,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不断增强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形成各地区、各部门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局面,推动更多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事件十:中央定调“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部署,涉及到营商环境的表述包括:
20.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24.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