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三举措”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
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截至目前,红旗区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89.57万元,惠及30407人次。2023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2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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