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村级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的征集结果反馈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民生工程部署,加快构建农村地区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营,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22]35号)等规定。坚持以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用餐需求为核心,按照普惠性、公益性,兼顾特殊困难老年人(如低保、特困、失能半失能老人)用餐的原则,紧密结合本地农村地域特点、老年人口分布及生活习惯,聚焦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的痛点难点,能切实解决村级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实际问题。我区于202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村级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建议。期间未收到有效反馈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区将结合农村养老服务实际需求,参考相关政策标准和先进地区经验,持续推进村级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后续若有新的政策调整或工作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感谢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新乡市红旗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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