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23〕79号)、《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的通知》(新财预〔2023〕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采购病虫害防控物资。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红旗区农业农村局
2.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农药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1)小麦病虫害储备农药(预算10万元):
杀虫剂:15%氯氟•吡虫啉悬浮剂,规格:15克/袋;
杀菌剂:400克/升戊唑•咪鲜胺水乳剂,规格:20克/袋;
生长调节剂: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规格:10克/袋。
以上产品须在小麦上取得登记。
(2)防治草地贪夜蛾用药(预算3.1万元):
4%甲维•氟铃脲微乳剂,规格:25克/袋。
4.资金来源: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市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5.供货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6.质量要求:合格
7.供货地点:红旗区农业农村局(新乡市人民东路292号)
8.预算金额:13.1万元
9.最高限额:13.1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亦可),且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3-3078711
递交地点:新乡市红旗区农业农村局4楼402室
2.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亦可)。
(3)报价农药三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标准证)。
(4)供应商如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的销售服务协议(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供应商应考虑所涉及到的所有情况,结合项目状况和自身条件自主报价,按要求将报价表用A4纸张打印1套,并装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一律无效。
四、询价、成交及公示
询价时间:2023年7月3日10:00
询价地点:红旗区农业农村局3楼会议室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税费等;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次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最终中标结果将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旗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73-3078711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292号
红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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