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民政局关于公布各镇(街道)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和区级监督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保障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将各镇(街道)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和区级监督电话公告如下:
一、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范围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二、各镇(街道)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
西街街道办事处:0373-6323276
东街街道办事处:0373-3055820
文化街街道办事处:0373-5899587
渠东街道办事处:0373-2035799
向阳街道办事处:0373-7139687
洪门镇人民政府:0373-7181369
小店镇人民政府:0373-3689028
三、区级监督电话
红旗区民政局:0373-2048117
新乡市红旗区民政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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