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红旗区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红旗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上
红旗区审计局局长 郭红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和疫情防控的双重考验,全区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围绕市委“十大目标”、落实“十大行动”,全区财政收支运行稳中有进、进中提质,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政策持续发力。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促进企业创新转型;及时兑付企业奖补资金,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足额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400余万元;财政惠农成效显著,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实现政府采购交易环节全流程电子化。
一、财政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228815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788万元),支出总计214597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054万元),年终结余14218万元(全部为上级指标文结转下年数)。
全口径留抵退税26549万元。其中:区级3982万元、省级9292万元、中央级1327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总计28169万元,支出总计3558万元,年终结余2461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总计636万元,支出总计9万元,年终结余62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总计2508万元,支出总计171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7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073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上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9127万元,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0119万元,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191万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9055万元。
(二)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管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3个方面的情况,共发现7项问题:
1.财政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1)记账凭证附件不全。非税收入记账凭证存在附件不全的现象3笔,合计9300万元。
(2)红财预指标文未登记指标账。指标文红财预〔2022〕30号文下达洪门镇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420万元,未登记指标账。
2.财政支出管理存在的问题
(1)调减支出,增加暂付款。2022年12月31日通过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科目,调增“其他应收款”科目30笔,合计27689万元。
(2)支出管理不规范。存在会计凭证附件不全、政府分类科目的财政总决算报表金额与总账金额不符的现象,合计10379万元。
(3)行政运行成本压减率未达到标准。会议费年初预算132.10万元,决算117.22万元,压减11.26%,未达到区上制定的按预算数压减20%的标准。
3.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1)预算调整通知单管理不规范。预算调整通知单存在调入科目不准确、未提请区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研究的现象,合计408.61万元。
(2)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与财政部制定的标准不一致。《红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的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价、专用设备单价的入账标准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入账标准不一致。
(三)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今年重点审计了民政局、发改委、卫健委、和平路小学等17家预算单位的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重大经济事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内控制度和内审制度执行这4个方面的情况。审计共发现了10项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存在的问题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应急管理局、渠东办事处等4家预算单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的现象,合计4.83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数与决算表年初预算数不一致。商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数为26万元,决算系统中的年初预算数为18.89万元,相差7.11万元。
(3)合同签订不规范。教体文旅局与东街办事处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不规范。
(4)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城管局与瑞德(新乡)路业公司签订4辆洒水车租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欠缴非税收入(洒水车租赁费)16.02万元。
2.部门重大经济事项存在的问题
(1)合同签订金额高于报价金额。民政局列支西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装饰装修设计项目,合同签订金额和招投标金额不一致。
(2)工程质量保修期未达到最低保修期限。民政局与鸿磐公司签订《御悦社区养老服务站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的质量保修期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未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近三年,新建单位创新路小学、小店镇中心幼儿园未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性。
(2)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民政局、发改委等8家预算单位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现象,合计290.96万元。
4.内控制度和内审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
(1)未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民政局、发改委、卫健委2022年未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会计管理不规范。种德小学等8家预算单位存在记账凭证附件不全、签字不全、盖章不全、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合计745.87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一)对全区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目标完成和结果运用5个方面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一是在目标编制方面,21家预算单位未编制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不细化、不完整。二是在绩效监控方面,5家预算单位对绩效监控发现的问题未整改。三是在绩效评价方面,85家预算单位未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绩效评价不细致、绩效评价部分指标不清晰、未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四是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2家预算单位绩效目标未完成。五是结果运用方面,7家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未得到有效应用。
(二)对红开区、文化街办事处和洪门镇政府3家预算单位进行了延伸绩效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红开区绩效指标不明确、预算执行率较低、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洪门镇政府绩效指标不明确、预算调整率较高。三是文化街办事处管理制度不健全、基础信息不完整。
三、审计建议
(一)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管理。财政部门要遵守财经法规,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强调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做到有保有压。
(二)加强绩效管理,完善评价体系。财政部门要完善行之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与有效性。同时要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合理配置资源,加强预算编制与评价结果的联系,逐步建立起预算管理与绩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三)规范部门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部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内部控制,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完善合同签订及备案程序,多措并举,提高部门经济活动的合规性。
(四)压实整改责任,提升监督实效。被审计部门要强化法治意识,切实承担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找准审计查出问题的“病灶”,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坚决有力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审委会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建设“幸福红旗”“首善之区”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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