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新环红表审[2023]005号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红旗分局
关于《河南牧航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电路板涂覆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牧航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牧航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电路板涂覆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点胶、涂覆、固化工序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设备引出后汇集至现有工程设置的“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外购原料拆装时产生废包装物、废气处理中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其中外购原料外层的废纸箱等包装物为一般固废,内层硅胶和保护剂的包装容器、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外售于废品收购站,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为运营期间点胶机、涂覆机、固化炉、接驳台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和风机运行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项目噪声通过采取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及距离衰减后,叠加现状噪声值的厂界噪声预测值需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含有切削液的废金属屑放置在危废暂存间的铁箱(铁箱底部带有过滤孔)内将切削液过滤出来,过滤出来的切削液回用于生产,废金属屑过滤至静置无切削液滴落后将其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废切削液集中收集、贮存于密闭容器桶中,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润滑油集中收集、贮存于密闭容器桶中,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含油废棉布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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