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红旗区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补 充 公 告
〔2024〕第1号
为规范用地报批工作,准确拟征收土地地类,结合地类一致性调查结果,现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3〕第25号)中第三项相关事宜调整公布如下:
北街村拟征收地类中其他农用地0.0849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0.0849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单位:公顷):
乡镇 (街道) |
村 (委员会) |
合计 |
耕地 |
林地 |
园地 |
其他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小店镇 |
王连屯村 |
0.5077 |
0.4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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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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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街村 |
2.0542 |
1.9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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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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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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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19 |
2.4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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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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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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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仍以2023年11月22日红旗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3〕第25号)为准。
特此说明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