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5号)以及《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 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2023 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已书面报告的分支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依法开展了抽查。现将年度报告公示符合规定要求的33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
监督电话:0373-3057686
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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