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民政局关于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给予注销登记,现予公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
住所 |
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主管单位 |
公告时间 |
新乡市红旗区豫蕴职业培训学校 |
新乡市红旗区新东大道(南)266号10号标准产房3A010号 |
52410702MJY4263283 |
曹红娜 |
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年5月31日 |
特此公告。
红旗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