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7:00前。
体检集合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平原路与劳动中街交叉口西南角)门口。
二、体检要求
(一)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到指定集合地点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每名考生280元。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二)处于妊娠期的考生需本人携带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岗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完成采血、B超检查后统一安排早餐。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含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产品)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违反上述规定的,按违纪违规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七)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若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等违反体检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八)体检考生对可立即提供结果的体检项目,如视力、血压等可当场确定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向工作人员提出,待体检结束统一组织复检。
(九)体检考生对非当日、非现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体检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