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3日 星期四 红旗区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公告公示
中共新乡市红旗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
访问量:5779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5月1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红旗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7日,巡察组向红旗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和领会抓好巡察整改是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确保政治生态净化、确保各项工作更好开展的政治要求。

(一)精心部署谋划,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7月1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征求了市司法局、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区委组织部等多家单位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红旗区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科室、各司法所负责人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形成整改压力传导体系。同时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逐项销号,认真把问题逐项梳理归类、对号入座,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在整改落实中,主次分明,紧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有滞后、有漏洞、不合理、不适用问题,完善制度建设,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0个问题,共43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政治建设不够有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纳入学习内容,并及时跟进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确保学习的全面性。严格执行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1次学习。二是深化对“第一议题”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指示等。三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集中学习全国、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议及我市《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精神,并对全局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进行部署。四是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召开府院联动会议暨行政诉讼工作推进会,传达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对红旗区法院所辖范围内府院联动工作统筹安排部署,不断强化全区各部门依法行政的理念,增强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信念,深化行政诉讼诉源治理的思路。六是督促有关部门围绕重点案件情况针对性地开展化解工作,争取把案件化解在判决前,防止败诉案件的产生。鞭策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具体问题、具体事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从思想上重视行政诉讼工作。七是全面彻底清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纪律建设不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并细化《红旗区司法局党组2024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的具体责任、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人。二是经常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敲响思想警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三是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四是各科室、司法所及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重新梳理各自工作职责,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使廉政风险防控始终处于动态监控之下,确保风险点找准查实、防控措施有效。五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对相关事宜的研究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对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进行指导。六是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关于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觉悟。严格按照《红旗区司法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为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打好思想基础。七是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按方案要求组织学习、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对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邀请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列席指导,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作风建设有短板,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组织政治学习。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专题宣讲,制定《红旗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二是全面、深入研究部署顽瘴痼疾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全员覆盖、逐级谈话”原则,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三是制定印发《红旗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关于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办案律师库名单的通知》。按照“自愿申请、审核入库”原则,建立律师库,结合律师个人专长和自身意愿等因素划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3大类别“点援制”律师名单制定成册,受援人现场点选使受援人由被动接受向主动选择转变,减少矛盾纠纷举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专题提升班,明确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流程及卷宗归档标准,提高社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为法律援助案件的规范承办提供指引和方向,夯实法律援助服务基础,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五是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案件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差异化案件补贴发放。六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老带新”活动。鼓励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老带新”参与法律援助案件承办,通过“老经验”和“新激情”的碰撞,不断提高办案水平,以更优质的案件质量让人民群众满意。七是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讲解法律援助申请范围,公布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分享案件承办经验。同时,要求律所主任及合伙人每年至少承办法律援助2件,提升其投身社会公益的责任心,鼓励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阳光事业。八是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手续,严把请假事由审核关、审批程序操作关、监管措施落实关,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去向清、情况明。九是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开展全员面对面谈心谈话,仔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工作、学习和思想近况等,帮助解决困难、解答困惑,强调要严格遵守规定,严禁参与黄赌毒、涉黑涉恶以及其他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筑牢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防火墙”。十是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与评估。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安全动态分析研判会,梳理出可能发生再犯罪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对存在安全隐患情况逐个进行分析,群策群力,研究应对风险隐患对策和下一步监管措施。十一是撰写警示教育案例。通过在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公开栏张贴反面案例以及其他形式,向相关人员多渠道通报案情,汲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十二是落实个别化教育矫正。按照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等级、矫正类别、犯罪类型、性别、年龄、个性特征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加强个别化教育,采取不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实行个别化矫正。

(四)领导班子建设有弱项,党建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红旗区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提高党组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二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点学习其中关于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规定,深刻认识到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剖析问题。四是结合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红旗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等,把党的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互相促进。

(五)整改责任履行不到位,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红旗区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二是抓实教育培训。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全覆盖开展公车管理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公车管理制度规定,增强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夯实公车管理基础,提升公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效。

三、下步工作安排

红旗区司法局党组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持续巩固拓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整改落实。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坚持不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加强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抓住巡察整改契机,“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入查找问题原因,举一反三,以点及面,迅速堵塞工作漏洞,扎牢制度藩篱,使巡察整改的过程变成反思工作、查找差距、改进提高的过程,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3-3039289;通讯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319号饮马口联通大楼17楼;电子邮箱:hongqiqusifaju@163.com。

 

 

                                                          中共新乡市红旗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