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民政局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公示
按照《红旗区司法局 红旗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印发<红旗区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制度>的通知》(新红司〔2024〕11号)文件要求,编制红旗区民政局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目录,现予以公示。
序号 |
许可事项名称 |
证照名称 |
法定有效期 |
提醒时限 |
审批科室 |
1 |
登记证书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副本有效期4年 |
六十日 |
红旗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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