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和传 真:0373-3066110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38号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红旗分局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乡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新乡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
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266号蓬莱华府1、2、3号楼106、107室 |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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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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