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在红旗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红旗区审计局局长 赵 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红旗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25年8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的工作方案》(红人办〔2025〕14号),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逐条细化整改措施,严守整改标准和时限,坚决做到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向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的十大类22个问题,立行立改类16个问题中已有15个全部整改到位,1个问题正在整改;5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中已有2个整改到位,3个完成阶段性整改;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已整改到位。正在整改问题和未到整改期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
(一)2024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1.未实施零基预算。已整改。一是加强零基预算改革培训,召开2026-2028年财政规划及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培训会;二是依托《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意见》(豫政〔2025〕22号),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出台我区相关文件。
2.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缺失。已整改。已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于2025年9月与区属两家国有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大运河公司于2025年6月划转至鸿润公司)。
3.部门预算调整制度不完善。已整改。2025年9月制定《红旗区区级财政预算追加管理规定》,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4.未制定区级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管理实施细则。已整改。2025年6月制定《红旗区公益慈善捐赠票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公益慈善捐赠票据的申领、发放等工作,加强捐赠资金监管。
5.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财政兑付能力弱。已整改。区财政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预算单位支出进行监管,保障库款维持全区平稳运行。2025年9月区财政当月库款保障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内,达到0.35。
6.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专户未及时进行撤销。已整改。区财政已在2025年9月进行销户。
7.专项债账户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207.55万元。正在整改。区财政于2025年9月30日对涉及利息未上缴的8家单位下达工作提示函。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有2家单位已完成整改,分别为:鸿达公司和区职教中心。
8.拖欠文明城市奖、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3117万元(预估金额,以实际发放为准)。已整改。按照实际情况红旗区拖欠的事业全供人员2023年文明城市奖和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资金公用经费,已全部支付到位。
9.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支出进度较慢,涉及4873万元。完成阶段性整改。截至2025年11月30日,区财政已支付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资金2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于2026年完成拨付。
(二)2024年区级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
10.未将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及管理费用列入预算进行保障。已整改。洪门镇将公墓管理经费纳入2025年预算,从20802民政管理实务科目中列支公墓预算资金20万元。
11.乡镇公益性公墓未配备管理用房、祭扫场所。已整改。洪门镇已配备公墓管理用房和祭祀场所。
12.博爱家园项目固定资产未进行产权移交,涉及94.1万元。已整改。区红十字会将博爱家园固定资产移交小店镇王连屯村、文化街街道孟营一村,两村已登记入账。
13.区红十字会应记未记固定资产,涉及2.23万元。已整改。区红十字会将2.23万元固定资产补记入账。
14.博爱家园项目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已整改。区红十字会对博爱家园项目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业务补记会计凭证、登记账簿。
15.部分资产账实不符。区属预算部门将货物、采购、服务、工程等多个项目欠款债务转让鸿润集团,但未移交所对应的固定资产,涉及区教体局,鸿润集团。完成阶段性整改。2025年11月24日下午,相关单位在鸿润集团会议室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整改路径,理清债权受让、欠款支付事宜,明确与债权相关资产的所有权归属。
16.区疾控中心房屋账实不符,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涉及房屋面积350平方米。完成阶段性整改。涉及350平方米房屋中,300平方米房屋因年久失修属危房,区疾控中心已督促原住户全部搬离,账实相符。其余50平方米房改房于1994年过户群众齐某并已出售,账实不符。
17.西街办事处房屋闲置,未能发挥效益,涉及面积74平方米。已整改。西街办事处将涉事房屋暂作日杂存储使用,并张贴出租公告。
18.区机关事务中心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涉及7辆公务用车。已整改。区机关事务中心已将长期闲置的公务用车予以报废,处置收益上缴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与实际支出数不符,差额9.43万元,涉及单位小店镇、区疾控中心、洪门镇、区司法局。已整改。小店镇、洪门镇、区疾控中心、区司法局分别通过召开财务培训会、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台账等方式,强化“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与执行、会计管理等工作。
20.区机关事务中心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不明确,涉及资金34.03万元。已整改。区机关事务中心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监督等流程。
21.记账凭证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3.02万元,涉及单位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直三幼。已整改。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直三幼分别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修订各项制度、制定《食堂采购管理细则》(红直三幼〔2025〕5号)的方式,规范支出范围标准、单据报销审核等。
22.区直三幼购买肉类食品,未附肉类检疫合格证明。已整改。区直三幼制定《食堂采购管理细则》(红直三幼〔2025〕5号),重新选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肉类食品需供应商提供双证。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力度,严格整改标准,加强协同联动,统筹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和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质量。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与追责问责,按照《新乡市红旗区审计整改约谈办法》的规定,约谈整改不力、责任不实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从严问责,确保整改动真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精准提出改进建议,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红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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