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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市科瑞达过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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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新环红辐审〔2026〕02号

 

关于《新乡市科瑞达过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乡市科瑞达过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乡市科瑞达过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审批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二)项目内容,购进XXHZ-2005型X射线探伤机、XXHZ-3005型X射线探伤机、XXGHP-3505型X射线探伤机各1台,用于对产品焊缝进行无损检测。探伤机出束方向均为周向,在探伤室内对生产的过滤器进行焊缝的探伤工作,不进行室外探伤工作。

项目总投资为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及许可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同时将批准的《报告表》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设置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本科学历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停工时,做好X射线探伤机的安保工作。

(四)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局。

(六)按规定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探伤机方可在探伤室内使用。

(七)该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辐射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未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148号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红旗分局,邮编:453000

  联系电话:0373-306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