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文化馆管理制度
为加强红旗区文化馆建设,进一步发挥红旗区文化馆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公民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红旗区文化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的公共文化场所和广大群众终身教育的课堂,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单位。
红旗区文化馆应做好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和组织文艺活动及相关培训,组织业余文艺创作,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相关工作。文化馆通过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社会审美、德育教育,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利益,促进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
红旗区文化馆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心群众文化事业。
免费服务项目
书画活动综合展览 图书阅览 未成年人服务项目
电子资源共享 未成年人阅览室 未成年人书画展
红旗区文化馆导视图
志愿服务站
图书阅览室资源共享室未成年人阅览室
书画展览室少儿书画室
红旗区文化馆免费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1:5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1:50
下午14:30-17:30
(注: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