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提标工作全面执行到位
7月1日起,依照《新乡市民政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97元、524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49元、262元;城市低保实行补差发放,农村低保实行分档发放,A+类、A1类、A类、B类、C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24元、380元、304元、262元、22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7元、682元。此次提标,全区下半年预计新增发资金25.34万元,共惠及低保、特困供养对象5898人次。
- 上一篇: 无
- 下一篇: 区城管局开展炭火烧烤集中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