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红旗区农村集体财产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
制定背景 |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行为,提升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水平,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制定依据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3〕217号)、《河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导则》(豫农文〔2023〕462号)、《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豫农发〔2020〕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文件主要内容 |
《办法》全文共分十二章,一、总则。主要阐述了《办法》制定的目的,明确《办法》适用的范围。二、管理主体及职责。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管理的管理主体及其相应职责。三、监管体系。明确了农村集体财产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四、民主理财。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五、村财监管。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相关规定。六、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七、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八、资源管理。明确资源管理相关规定。九、交易管理。明确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十、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相关规定。十一、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十二、附则。明确了办法的实施时间。 |
文件主要亮点 |
一是制度建设的需要,《办法》是农村集体财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出台将有利于建立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二是有利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办法》为改革提供基础支持,确保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有章可循,有利于保护村集体组织及成员权益;三是提高资金资产运营效益的需要,通过建章立制能有效利用好、管理好农村集体财产,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
文件实施时间 |
下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