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民政局关于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给予注销登记,现予公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
住所 |
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主管单位 |
公告时间 |
新乡市红旗区兴科培训学校 |
新乡市红旗区和平大道235号 |
52410700680767132E |
马丽 |
新乡市红旗区教育体育局 |
2024年12月23日 |
特此公告。
红旗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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