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我区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综〔2019〕58号)和《新乡市民政局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新市民〔20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拟于2025年3月开展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工作,请有意愿参与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运营的企业积极报名,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6日至12日,参评企业于2022年3月14日17时前向红旗区民政局提交书面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情况简介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贾智军
联系电话:0373-3074276
通讯地址:新乡市红旗区西大街103号
附件:
新乡市红旗区民政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