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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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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红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红旗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红旗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红旗区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区委、区政府主要主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事宜,审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切实扛稳政治责任,率先垂范、强力督导,确保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自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区党政联席会听取专题汇报两次,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判四次,召开各类推进会十三次,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确保依法行政。扎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坚持民主决策,按照广泛全面、公开透明、提前充分的原则,征求四大班子成员、法律顾问、区人大、区政协领导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共同研究议题,针对部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专项工作,召开区长办公会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通知》及《红旗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流程》,推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覆盖,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合法性审核。2021年度,红旗区共审查通过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向市司法局及区人大完成备案,并及时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根据《关于印发红旗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完成了2020年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与7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本年度《法律顾问合同》。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意见等累计200余次。
       (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全省首创“首席服务官”企业分包制,与企业“结对子”,担当企业发展情况调查员、惠企政策宣传员、涉政事务调解员、行政执法监测员,累计解决企业反映的“堵点”“痛点”50余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变“向群众索要证明”为“向部门核验证明”,全区共梳理并公布43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证明多等问题。全面落实“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措施制度,以新执法理念服务新经济发展。红旗区印发了《关于建立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组织环保、卫健等重点执法部门梳理清单,并积极落实相应措施,彰显柔性执法温度。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红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红法政办〔2021〕3号),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2021年5月,全区执法信息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现从各单位分散公示到统一在权威官网公布的转变。二是推进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红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2021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区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抽取了8件涉企案件卷宗进行集中评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交办,要求按期整改。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梳理出本部门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相关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由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审核,进一步规范了全区行政执法行为。
       (五)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红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红法政办〔2021〕9号)相关要求,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6月、9月、12月组织进行了依法行政理论测试,以考促学,学考结合的方式使行政执法人员更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12月底,按照省、市有关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要求,圆满完成了红旗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对于不符合持证资格的人员进行注销,为红旗区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走稳提供人才队伍保障。2021年全区新申领执法证335人,监督证12人。
       (六)服务型行政执法创新开展。一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指导各执法单位创新“指导+说理+提醒”工作方法,变被动处罚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梳理企业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分类给出违法风险防控建议,尽最大努力避免违法、减少处罚。二是做好示范点培育工作。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红旗区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培育区城建局创建“2021年度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4次对培育对象进行现场指导,并将先进经验在全区进行推广,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各行政执法单位加大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力度。三是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组织区城建局与“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高新区税务局结成对子,进行深入的交流学习,进一步推动我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提档升级。
       (七)政务服务全面领跑加速。红旗区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提档加速,全区1358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942项事项实现“即来即办”,76项事项实现就近办理,1358项事项实现“网上可办”,76项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办事材料,减少跑动次数,提升服务效能,目前我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比达90%。为了真正倾听百姓声音,解决百姓难题,红旗区政府服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门收集、受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办事”,并协调相关单位推进解决,让“难办事”不再难。
       (八)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效明显。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1年度,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7件,其中受理案件11件,已办结8件,3件正在办理中;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8件,其中不予受理6件,人民法院已审结9件,正在审理3件。二是建立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按照“两多两全”的大调解工作思路,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民调员”全覆盖,完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推动建设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87件,化解2836件,其中书面案件625件,化解606件;口头案件2262件,化解2230件,调成率98%。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红旗区建成全市首批覆盖城乡居民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2021年律师解答居民法律咨询1672条,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158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332次,为社区基层居民提供了全方位零距离的法律服务。推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2021年在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中,共有112家企业参加,其中政策宣讲100次,开展复工复产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1469次,进行风险分析210次,提供法律意见204条,体检报告47份,组织编写复工复产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问答等44件,全面构筑民营企业牢固“防火墙”。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红旗区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以高质量的法治推动红旗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委会议学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使柔性抓手更“柔”,积极探索将行政指导和依法实施从轻、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相融合,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结对子、传帮带”作用。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四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和发行审核、备案、公示和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准确性,为全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