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红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红旗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关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机制,明确审核标准,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23年,共组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专题培训1次,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2次,共审核区政府部门及政府办移交文件50余份,其中《红旗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红政〔2023〕21号)、《关于印发红旗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2023〕61号)、《红旗区2023年封闭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热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2023〕17号)、《关于印发红旗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2023〕78号)被认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向市司法局及区人大完成备案,并及时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二)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矛盾争议实质化解。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先后印发《红旗区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解决行政机关败诉率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果不佳问题工作方案》等8份制度文件,引导各部门深刻认识府院联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好府院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以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助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二是深化分析研判,追溯问题根源。2023年,红旗区共召开3次区府院联动联席办公室会议和1次区府院联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区法院与多家涉案单位召开府院联动专案研判会议10余次,调处矛盾10余起。按照“诉前强力化解、诉中精准施策、诉后灵活执行”原则,妥善化解104起问题楼盘引发的系列案件,其中35起在诉前调解等待立案的案件不再诉讼,有效避免了群体性和区域性风险。三是强化督导考核,用好府院联动机制的“指挥棒”。将府院联动工作纳入法治红旗(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实行季度通报制度。采取印发工作提示函、督办函、约谈等方式,运用“闭环思维”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具体问题、具体事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三)持续推进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一是组织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全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将资源规划、城市管理、消防、农业农村、交通运输5个领域40项行政处罚权交由7个镇(街道)行使,并在区政府网站“数字红旗”发布了《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根据《红旗区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要求,印发《红旗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红旗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施办法》两个文件。分别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场所设置、队伍建设、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提供了建设标准;从岗位职责、执法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监督考核等方面,厘清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区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完善了区、镇行政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规范了执法监督。三是加强对镇(街道)业务指导,举办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针对放权事项,压实区直放权部门的培训责任,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培训计划,注重培训效果,确保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熟练掌握执法技能。
(四)服务型行政执法创新开展。一是组织开展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推荐评选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先锋力量”为主题,评选出“新时代法治先锋”10人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3个。评选活动充分激发榜样力量,引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区营造了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浓厚氛围。二是监督指导各执法单位落实本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创新“指导+说理+提醒”工作方法,变被动处罚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梳理企业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分类给出违法风险防控建议,尽最大努力避免违法、减少处罚。三是积极推行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和联络员制度。印发《红旗区推行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和联系员制度试点方案》(红法政办〔2023〕9号),选取15个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和20名联系员。红旗区作为全市唯一的省级试点区,区政府各部门多次前往联系点走访,举办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等,收集整理联系点对我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反馈,切实发挥好联系点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走深走实。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如关键少数重视程度不够,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水平不高等。2024年,红旗区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以高质量的法治建设推动红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常务会会议学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源头、过程、结果全过程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加强日常监督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常态化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四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公示和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