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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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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部署,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品质,彻底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根据《新乡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新政办〔2024〕11号)、《关于在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新法政办〔2024〕5号)部署要求,决定在全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积极提供重点领域相关问题线索。

    一、专项整治重点领域

    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六个重点领域。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执法不规范、不严格问题。执法主体错误,程序不规范、程序违法,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裁量基准不准确,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

    (二)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选择性执法、驱利逐利执法、不文明执法,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执法语言行为简单、过激、粗暴,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趾高气扬、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

    (三)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问题。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害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益等;

    (四)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重复罚款,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类案异罚、畸轻畸重等;

    (五)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不履行工作职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推诿扯皮等;

    (六)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执法人员能力不足,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偏低,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

    (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问题。接受企业主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向企业摊派、报销应当由所在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违规兼职取酬,在相关领域违规开办企业、投资入股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时间

    截止日期:2024年5月30日(法定工作日)

    四、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电子邮箱:hqqfzb123@163.com

    联系电话:7136973

    邮寄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东街街道饮马口联通大楼17楼司法局法制工作办公室

 

           

红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